处理原则
1.囊壁已溃破或有即将溃破可能者需急症处理。
2.无囊壁溃破可能者宜于出生后6个月至l岁间手术。目的是切除膨出物及其内容物,封闭颅裂缺口。
3.鼻腔或鼻咽腔部囊性颅裂堵塞呼吸道严重者应提早手术。
4.鼻根部囊性颅裂应于l岁后手术。先经颅内修补,3个月后再经颅外囊肿切除,可同时矫正鼻眼部畸形。亦可3岁一4岁后行第三期手术整容。鼻根部单纯脑膜膨出者可经颅外一次手术切除。但颅骨缺损较大者仍以先行颅内修补为宜。
5.顶盖部隐性颅裂,一般可不手术。
6.合并脑积水者应先做脑脊液分漉术,再做修补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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