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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中毒”是怎么回事?

2009-11-29 www.daynews.com.cn A +

“砷中毒”是怎么回事?

(2004-12-1506:16:31)

我省“砷中

砷,又名砒,为重金属毒物,蕴含在岩层中,渗入地下水和煤层。正常人体组织中也含有微量的砷。本来金属砷因不溶解于水,是没有毒性。通常说的砷中毒,实为砷化物、特别是又名砒霜的三氧化二砷中毒。

地方性砷中毒是一种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是居住在特定地理环境下的居民长期通过饮水、空气、食物摄入过多的砷,而引起的以皮肤色素脱失、着色、角化及癌变为主的全身性的慢性中毒。

11月26日,由国家卫生部、水利部承办的“改善水质减轻‘砷中毒’危害国际研讨会”在太原闭幕。有与会专家表示,“砷中毒”,不仅局限在饮用高砷水,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可能出现慢性“砷中毒”。

太原有三个村是高砷区

山西省地病所所长王三祥

太原市卫生局地病处处长邱建利

提示:小店区的2个村庄、清徐县的1个村庄的饮用水样中砷含量超过国家标准(0.05毫克/升),属于高砷区。

记者:11月下旬,“改善水质减轻‘砷中毒’危害国际研讨会”在太原召开,并发表了《太原宣言》。这是对我省工作的肯定和支持,能否介绍一下太原地区有关地方性“砷中毒”的具体情况。

邱建利(以下简称邱):2002年,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我们组织人员对全市的饮水做了抽样检测,结果发现小店区的3个村庄、清徐县的1个村庄和娄烦县的4个村庄的水样中含砷量超过了国家标准(0.05毫克/升),属于高砷区。

王三祥(以下简称王):2003年,我们又在这8个村庄重新抽取了水样,做了可靠的全定量检测,结果发现仅有小店区的两个村庄和清徐县的一个村庄属于高砷区,每升水砷含量都在0.07毫克左右,其他村庄被排除。

记者:现在这些高砷区是否有病人?

邱:由于资金等方面原因,目前我们还没有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但据我们了解,截至现在这些区域还没有发现地方病“砷中毒”患者。

记者:没有患者,是否就可以完全放心了?

王:不是。没有发病与多种因素有关,如该病潜伏期较长,人们的体质和生活习惯不同等等,应该说饮用高砷水仍然具有潜在的危害。

记者:是否可以确认太原现在只有3个村庄出现高砷饮水?

王:也不完全是。因为在第一次半定量检测时,我们使用的是德国进口的试纸,可靠性应该说是很高的。之所以第二次出现不同的结果,这可能与许多可变因素有关,例如两次抽检水样的来源不同等等。

化妆品砷超标造成“砷中毒”

山医大二院皮肤科主任医师王冬梅

太原市卫生监督所化妆品科科长杜一娇

提示:砷制剂是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但由于砷及其化合物广泛存在,化妆品原料和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容易被砷污染,砷会作为杂质存在,砷在化妆品中的限量为10mg/kg(以砷计)。但现实中,某些不合格化妆品存在砷含量超标情况,长期使用,会对人体带来危害。

记者:含砷超标的化妆品对人体有哪些危害?

王冬梅(以下简称王):由于能干预皮肤色素的改变,含砷超标的化妆品短期内可能有一定的美容作用,但长期使用后反而会加速色斑形成,容易造成“砷中毒”及其他重金属中毒。

使用化妆品造成“砷中毒”的表现是皮肤呈现灰色,出现色沉,斑片,严重的病人会出现手足皮肤变黑,粗糙褪皮,角质化。

需要指出的是由化妆品造成的“砷中毒”一般都是慢性中毒,发病较慢,容易被人忽视,往往患者发病后并不和使用化妆品相联系。长期的慢性“砷中毒”还容易导致皮肤癌。

记者:哪些化妆品的砷含量容易超标?

杜一娇(以下简称杜):化妆品按功能可分为普通类和特殊类,一般具有特殊功能的化妆品中砷、铅、汞等容易超标。

特殊类化妆品包括防晒、祛斑、染发、烫发、丰乳等9类。特别是一些有色染发剂和烫发剂都是用化学颜色上色,容易引起过敏和金属慢性中毒。劣质粉质化妆品、口红等也容易导致“砷中毒”及其他如铅等重金属中毒。

记者:目前太原市场上的情况如何?

杜:在今年的抽检中没有发现一例产品理化指标(砷、铅、汞等)超标,但抽检全部合格并不等于没有砷含量超标的产品。我们也接到过一些投诉,如使用化妆品后皮肤过敏,个别女士长期使用某些化妆品后,面部呈青黑色等,可以肯定这与砷、铅类中毒有关。

记者:使用不合格化妆品导致的砷、铅中毒,一般表现为慢性中毒,不易被人察觉,就此你对人们选用化妆品时有何建议?

杜:最基本、最简便的办法就是尽量到大型超市、商场等信誉较好的商家购买产品。

其次就是看产品的外包装,如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等,如果是进口产品必须有中文标贴,以及“卫妆进字”等批号字样,国产化妆品则必须有“卫妆准字”等批号字样,如是特殊化妆品还必须有“卫妆特字”等批号字样。如果你准备购买(使用)的产品没有以上标识,则很可能是无证产品或某些美容院的自制产品。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爱美女士在美容院里应该正确对待美容师的诱导,避免使用不合格产品后造成不良后果。

记者:因使用化妆品引起的一些类似金属中毒的纠纷你们是如何处理的?

杜: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的有关规定,我们只能处理不合格产品。准确界定因化妆品造成皮肤病损伤,需要有资质的部门出具鉴定报告,目前国内只有北京、上海等地的5家医院具备资格。

记者:是不是说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求助无门?

杜:不是。首先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万一出现不良反应,应该立即停用,并选择到消协、质监局和卫生监督所举报,已便获得必要帮助和得到妥善处理。

药物严格按照医嘱或药典

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常务副主任韦明华

提示:砷的某些化合物可以入药,医学上把由于使用含砷药物导致的“砷中毒”称为医源性“砷中毒”。

记者:如何理解医源性“砷中毒”?

韦明华(以下简称韦):我个人认为,医治过程中出现砷的毒性反应,应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病人没有严格按照医嘱或药典的规定使用含砷药物,如迷信一些无根据的中医偏方等;另一种情况则是严格按照医嘱和药典规定使用药物后,出现了一些不良反应,其中包括砷毒性反应。

记者:哪些药物含有砷?

韦:砷及其化合物是一种古老的药物,其主要化合物有雄黄、雌黄、砒石、砒霜等,特性是痰、截疟、杀虫等,中医可以入药,治疗牛皮癣、恶疮、疟疾等。印象中治疗皮肤病的部分药物中有砷的成分。

记者:作为患者,他们在用药时应该注意什么?

韦:在服用医嘱药品时,一定要注意各种配伍禁忌,严格按医嘱使用。一些未经国家检验、没有批号的中药偏方,建议不要使用。特别是一些中成药,成分非常复杂,但医生按药典规定确定剂量也是可以的。

记者:针对药品不良反应,你认为人们还应该注意哪些?

韦:患者在使用药品包括含砷药品时,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积极主动做好记录,并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医生在诊治过程中也有义务向中心提供药品不良反应的资料。我们在确认后会及时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临床远离砷后积极治疗

山西医科大学教授、山医大二院职业病科主任穆进军

提示:“砷中毒”一般分为生活性和职业性两类,生活性中毒又分为自然性中毒和人为性中毒。

记者:“砷中毒”的临床表现有哪些?

穆进军(以下简称穆):长期摄入砷可出现消化道症状,如腹泻、便秘、食欲减退、消瘦。皮肤可出现色素沉着、角化症。其他如肝、肾功能障碍,尿液成分异常等,结合病人有较长时间的接触史,即可确诊为慢性“砷中毒”。

急性“砷中毒”诊断并不困难,一般多见于食用砒霜后,出现急性消化道炎症、休克,以及神经性损伤等典型的临床症状。

记者:哪些因素容易导致“砷中毒”?

穆:“砷中毒”我们一般分为生活性和职业性两类,生活性中毒又分为自然性中毒和人为性中毒。

自然性中毒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由饮用高砷水导致的地方性“砷中毒”,还有一些食物(如动物肝脏等)中的砷残留,或者是食品被砷的化合物污染等等。

人为性“砷中毒”主要有自杀,投毒,使用化妆品导致慢性中毒,使用药物造成的医源性“砷中毒”,以及由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造成的“砷中毒”。

除生活性“砷中毒”以外,其他的统称为职业性“砷中毒”。

记者:你们主要接触到哪些“砷中毒”病人?

穆:生活性中毒的病人多,其中主要是地方病和医源性“砷中毒”。

地砷病患者早期仅发生皮肤病变,一般会到皮肤科治疗,其实应到中毒科治疗。

医源性“砷中毒”的情况也比较突出,主要是一些病人长期服用某些含砷药物,导致蓄积性中毒,损害肝、肾功能,出现中毒反应。

其他还有因意外事故导致的“砷中毒”,如投毒、自杀、误服含砷药物等。

记者:现有药物的治疗效果如何,是否会有后遗症?

穆:目前主要是用二巯基丙醇,二巯基丙磺酸钠等药物进行治疗,其中二巯基丙醇就是当年用来救“六十一个阶级兄弟”生命的特效药。需要指出的是这些药对急性“砷中毒”治疗作用明显,对慢性“砷中毒”治疗作用并不显著。

一般来讲,当病人脱离了砷的接触,再辅助积极的治疗,情况应该有明显好转或者是治愈。但也有例外,这主要与个人的体质、机体状况有联系。

□本报记者郭建军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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