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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猛 市民慎防晒伤(图)

2009-11-30 news.sohu.com A +

  新快报讯(记者 陈凤琼 实习生 廖爱兰 通讯员 徐晶)烈日当空,很多人不戴帽子、不撑伞,当街尽情“享受”日光浴。但是记者在广州市各大医院皮肤科了解到,最近晒伤的病人大增,不少人在暴晒后,皮肤红肿、灼热、疼痛,不得不赶紧求医。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黎志刚说:“最近阳光猛烈,门诊接受了很多晒伤的病人。”一位经常出外跑新闻的记者为了避免麻烦,帽子、伞、防晒霜等防晒措施都没做。结果,因为一整天暴晒在烈日下,脸部、手臂都被晒到红肿疼痛。

  黎主任说,太阳紫外线里的中波(UVB)和长波(UVA)会作用在皮肤的表皮细胞和真皮层,引起表皮细胞水肿,真皮毛细血管扩张、渗出、肿胀、发炎,即我们俗称的晒伤。晒伤的皮肤最常见的症状就是红肿疼痛,严重的会出水泡,甚至感到表面灼热,最后导致掉皮。有些严重的还可能出现全身的反应,例如发烧、头痛等。

  他说有些人的表皮细胞黑色素比较多,而黑色素经过紫外线刺激,形成保护膜,阻挡紫外线进一步侵犯真皮层。这种皮肤适应能力较强,往往不易晒伤,只会晒黑。因此不少北方人到广州以后,往往因为无法适应而更容易晒伤。他建议晒伤病情较轻的市民可以搽炉甘石洗液(即热痱水)3-5天,而严重的则可以到医院在医生的指导下用硼酸水进行局部湿敷一个星期左右,或者口服抗过敏药。图:出门前做足防晒措施可免皮肤晒伤

  温馨提示

  黎主任提醒市民“几招”防晒伤。

  1.在太阳底下要尽量戴帽、撑伞,如果整日暴晒,可考虑穿轻薄的长衣长裤。

  2.尽量找有树阴或者凉棚的地方,不可直接长时间站在烈日下。

  3.涂抹含有阻隔UVA和UVB的防晒霜或者防晒露,对于防晒比较有用。

  4.平时要适当的参加户外锻炼,让皮肤适当晒黑,使其有适应性,对紫外线起阻挡作用。

  5.最近青藏旅游炙手可热,旅客们千万不可对防晒掉以轻心。

  选用防晒品小贴士

  目前市场上的防晒产品指数从8到50不等,指数越高,防晒效果越好,但指数高的产品往往含有大量物理或化学防晒剂,对皮肤的刺激更大一些。所以,选择和使用防晒品还有一些小窍门。

  1.防晒霜不能在上妆前使用。

  2.日常护理、外出购物、逛街可选用SPF5-8的防晒用品。

  3.去爬山可选用SPF10-15的防晒用品;游泳时用SPF20-30的防水性防晒用品,室内泳池可不用。

  4.防晒霜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被肌肤吸收。所以,出公寓前10-20分钟应涂防晒霜,而海滨旅游,去海滩前30分钟就应涂好。

  5.若在阳光下逗留太久则要每隔一段时间就重新涂抹。因为防晒化妆品中的防晒剂有光敏性,暴晒一段时间后,防晒效果会降低;游泳、出汗等,也可能令防晒化妆品流失。

  6.普通肤色的人以SPF8至12为宜;皮肤白皙者建议选用SPF30的防晒霜;对光过敏的人,SPF值选择在12至20间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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