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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确诊是肺炎却走了--上海市儿童医学中心有医术医德吗

2009-12-06 www.tianya.cn A +

又是可爱的医生。看病一不问二不听三不说,只会开药检查单。冷漠是白衣巫师的本色。支持你林妈妈,宝宝在另外世界等他们这帮白衣巫师的。


作者:gethate 回复日期:2008-12-19 12:25:29   不顶没有天理!~!愿你早日讨到说法,为孩子,为社会!

作者:brilliant7 回复日期:2008-12-19 14:59:34   为了去世的小宝宝,为了她亲爱的妈妈,为了避免更多不幸的发生,把帖子顶起来!
  但愿早日有个说法!

作者:aurora76 回复日期:2008-12-19 15:17:03   楼主,你说的上传病历呢?在那里啊!
  病历是重点啊!!!

作者:indiantemple 回复日期:2008-12-19 18:11:51   安慰一下,现在的医生很多都是按照经验来诊断的,真正有警觉性的不多。
  
  小宝贝可能太可爱啦,被上帝看上了带回去了。

作者:guo1feng 回复日期:2008-12-19 22:17:38   楼主,上传门诊病历复印件很难吗,上面有难言之隐吗?你15日发帖,已经过了4天,我还重复了两次要求,你却视而不见。你认为是医生害死了你女儿,那你更应该发病历上来,让我们这些医生看看,有何不对。你既然这么肯定那位医生害死了你女儿,我相信你手里有充足的证据让我看看吧
  楼主,上传门诊病历复印件很难吗,上面有难言之隐吗?你15日发帖,已经过了4天,我还重复了两次要求,你却视而不见。你认为是医生害死了你女儿,那你更应该发病历上来,让我们这些医生看看,有何不对。你既然这么肯定那位医生害死了你女儿,我相信你手里有充足的证据让我看看吧
  楼主,上传门诊病历复印件很难吗,上面有难言之隐吗?你15日发帖,已经过了4天,我还重复了两次要求,你却视而不见。你认为是医生害死了你女儿,那你更应该发病历上来,让我们这些医生看看,有何不对。你既然这么肯定那位医生害死了你女儿,我相信你手里有充足的证据让我看看吧

作者:在摩羯星下 回复日期:2008-12-19 22:30:32   这样也行。。-。-

作者:LD-raccoon 回复日期:2008-12-19 22:41:14   红尘看破了 不过是沉浮
  美丽看破了 不过是躯壳
  生命看破了 不过是无常
  爱情看破了 不过是聚散
  
  楼主想开一点。夫妻是缘,儿女是债。
  南无阿弥陀佛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9:09:58   作者:guo1feng 回复日期:2008-12-19 22:17:38 
    楼主,上传门诊病历复印件很难吗,上面有难言之隐吗?你15日发帖,已经过了4天,我还重复了两次要求,你却视而不见。你认为是医生害死了你女儿,那你更应该发病历上来,让我们这些医生看看,有何不对。你既然这么肯定那位医生害死了你女儿,我相信你手里有充足的证据让我看看吧
  
  -------------------------------------------------------------------
  
  充足的证据,那你认为当一个患者的家属三番几次的和医生说宝宝的反常情况,医生去视而不见,你认为这个医生有责任吗?
  
  宝宝肺炎反复发了3次,你们医生是不是认为44天之内发了3次肺炎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专家门诊,普通门诊都看了,没有一个让我们住院,或者查查其他方面的,就只是让吊盐水,喝止咳药,你是医生请你给大家说说婴幼儿肺炎会引起那些病?
  
  尤其4日这个医生她哪怕说一句宝宝留院观察,我绝对不会回家的。她说的是:没事。
  
  请你回答上面的问题。
  
  因为通过这件事情我和医院接触的太多了,在责任面前,他们会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我已经烦透了他们那副嘴脸,在这里我只是想把这件事情元元本本的反映出来,是不是医生的责任公道自在人心。
  
  这是一个血的教训,我就是想让更多的父母亲引以为戒,不要让悲剧再发生。
  
  我去找院长,我就是想和他当面说说,他们办公楼里的那些工作人员把我当作敌人一样,一个个怒目而视,我亲眼见的院长进了办公楼,我跟了过去,立马有3个人围了上来,他们说:绝对不能让你上去。我去只是想说说,就我一个人,我能对院长干什么?
  
  我太认清这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了。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9:15:21   充足的证据,这个证据是否充足,不是看证据的本身,而是看当事人是谁?

作者:jiangyujian2008 回复日期:2008-12-20 12:26:53   希望宝宝一路走好,希望宝宝爸爸,宝宝妈妈节哀,保重身体。
  我和宝宝爸爸是老乡和朋友,当我从其他老乡那里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都震惊了,久久不能平静,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记得上个月去他家玩的时候,宝宝还是好好的,宝宝那可爱的模样现在还在我脑海里浮现。以前也看过类似的事件,只是作为一个局外人同情一下,但当事情发生在身边,特别是你亲人,好友身上的时候,那种感觉
  就特别心痛,因为我能看到宝宝爸宝宝妈对宝宝的爱,也能体会到失去宝宝的痛。对于那些无医德的医生,你们将心比心,如果生病的是你女儿时候,能这么不付责任吗,草率吗,医院难道不应给家属一个交待吗?
  

作者:00蘅芜君00 回复日期:2008-12-20 14:05:43   泪流满面...........

作者:独慕渊明 回复日期:2008-12-20 14:07:46   我是林爸爸的大学同学。他是个极善良的人,人缘很好,我们也经常往来。所以我跟宝宝也很熟。这个宝宝真是可爱呀,人长得漂亮,也很好带,一直笑呵呵的,虽然很调皮,很少哭闹的,真是人见人爱呀!我还跟他爸爸开过玩笑,你女儿可比你长得漂亮多了呵!
  
  可就是这么一个天使般可爱的小生命,就这么离我们而去了。当我得知这个消息时,是真的不敢相信啊。就在宝宝离开前不久,我还亲手抱过她呢,怎么一个鲜活的生命,说没有就没有了呢?
  
  得知事情的经过之后,真的很痛心,另一方面又很愤慨。做医生的怎么可以这样玩忽职守,毫无责任心啊!相信医生有责任心的话,事情也不至于如此的吧?事情到这个地步,难道医院连最基本的同情心都没有啊?如果有,怎么连一点点作为都没有呢?
  
  真的希望我们国家的医疗体系能够尽快完善起来,从追求利益最大化回归到救死扶伤的基本医务宗旨上来,医生能做回真正的医生,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让老百姓看的起病,看的放心,看的安心,看的舒心!
  
  同时也相信天使般的宝宝是因为不喜欢这个充满了不公不谐不正的现实才去往天堂了!愿宝宝安息!同时也希望宝宝的爸爸妈妈能够想开些,宝宝的生命是短暂的,但她在红尘中的短暂停留是快乐的,也因为有如此爱她的爸爸妈妈而自豪的!
  
  宝宝走了,既然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相信她会幸福的!

作者:清水婉儿 回复日期:2008-12-20 14:43:11   楼主,你说的上传病历呢?在那里啊!
    病历是重点啊!!!

作者:guo1feng 回复日期:2008-12-20 18:02:43   没证据,你上嘴唇磕下嘴唇就是证据了!?小孩的基本情况我不知道,44天来每次就诊的诊疗经过我也不知道。就凭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医生就成了杀人凶手了。病历本你手里肯定有,你就是不敢上。天涯论坛像一个法庭,天涯网友像陪审员,你没证据,凭什么相信你!!!?
  没证据,你上嘴唇磕下嘴唇就是证据了!?小孩的基本情况我不知道,44天来每次就诊的诊疗经过我也不知道。就凭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医生就成了杀人凶手了。病历本你手里肯定有,你就是不敢上。天涯论坛像一个法庭,天涯网友像陪审员,你没证据,凭什么相信你!!!?
  没证据,你上嘴唇磕下嘴唇就是证据了!?小孩的基本情况我不知道,44天来每次就诊的诊疗经过我也不知道。就凭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医生就成了杀人凶手了。病历本你手里肯定有,你就是不敢上。天涯论坛像一个法庭,天涯网友像陪审员,你没证据,凭什么相信你!!!?

作者:zhouhj18 回复日期:2008-12-20 18:29:51   支持楼主,强烈谴责无良没责任心早菅人命的医生

作者:小新0709 回复日期:2008-12-20 18:31:03   宝宝应该得的是病毒性肺炎最后因病毒感染出现心力衰竭..
  宝宝的妈妈和爸爸节哀顺变.
  你们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去告发..
  这样的医生是违背医德的...医院应该负责...

作者:边走边吃尝三饺 回复日期:2008-12-20 18:33:21   虽然目前只有LZ的描述而没有实际的证据,但就上海少儿医生的医德来说,简直就是太缺乏。
  我的亲身体会,儿子不到2岁,一次去儿童医院看眼睛,儿科医生直接将儿子上眼皮翻起,儿子当场哭起来。不知道这是否就是所谓的儿科医生。
  另一次,也是去儿童医院,去看发烧,医生说儿子衣服穿多了,于是我们就开始给儿子脱衣服,这话刚说完,医生就开始拍桌子了,大叫“动作快点,动作快点”。刚开始还以为是开玩笑,谁知道她脸色也不对,也拍了有十来下,我当时就气愤的说了她一通,记下她的工号,找地方去投诉。
  
  基本上,在儿童医院看个病,都要至少等2个小时以上,每次看到里头的医生,护士,真是没一个有好气的,跟欠了她们钱一样。基本做人的素质都没有,更谈不上为儿童看病所需要的素质了。
  
  也有几次去华山医院自己看感冒,唉,这个世界真不知道怎么了。走到哪都一样,都好象自己欠了他们钱,没有为群众,为社会服务的丁点意识。
  
  在情理上,我支持这会林妈妈,林爸爸,不管如何,医院没有足够的重视是肯定的,耽误了宝贵的医疗时间。支持要公道!!!

作者:醒梦者 回复日期:2008-12-20 18:42:27   上次我儿子夜里发高烧,去六院看病,那个胖女人医生超级不负责,说她也没办法就把我们赶回来了,后来我儿子昏迷了2天,生了一场大病,那次是我人生最痛苦的时候。
  宝宝是父母的心头肉,只有当过父母的人才能理解。
  那些不负责任的医生确实招人恨啊。

作者:zhiweifatie 回复日期:2008-12-20 18:45:37   这么小的孩子,还不如找个老中医掐掐脉呢。

作者:千家饭 回复日期:2008-12-20 18:52:06   不管怎样,楼主别把医生的名字透露出来!
  都是你一面之词,你把证据和过程写清楚!
  医生不是神仙,不是每个病人都治得好!
  没治好你孩子不代表人家就是庸医!
  小儿肺炎本来不是简单的毛病~
  你孩子反复发病2个月了,中间肯定也有好过,然后再次感染!(如果从头到尾都没好过,那我不懂你为什么不转院!)
  这样的反复感染,医生是没办法的!
  西医对小儿肺炎的治疗确实就以抗炎为主,对症处理,防治并发症!
  应该说医生从头到尾如果以抗炎为主,你不好说他做错了!
  现在的医疗水平就是这样啊,有什么办法!
  你什么证据都没提供,别人想帮也帮不上!
  还有,你别说什么庸医不庸医,害人不害人的,有什么意义了?
  没有哪个医生不出错的,出错了...家属从法律手段解决就行了...你有证据就去告他....没证据...有什么用?喊破喉咙也白搭!

作者:千家饭 回复日期:2008-12-20 18:53:27   
  
  作者:醒梦者 回复日期:2008-12-20 18:42:27 
    上次我儿子夜里发高烧,去六院看病,那个胖女人医生超级不负责,说她也没办法就把我们赶回来了,后来我儿子昏迷了2天,生了一场大病,那次是我人生最痛苦的时候。
    宝宝是父母的心头肉,只有当过父母的人才能理解。
    那些不负责任的医生确实招人恨啊。
  ============================================================
  你那不会只有一家医院吧!
  人家自己没本事不敢接诊那是对你负责!
  明知自己搞不好,还帮你搞....搞死了怎么办?
  这个医生不接诊,你去别家啊!
  让自己孩子在家昏迷两天,你自己还挺牛B,挺有理样的!

作者:无奈并微笑着 回复日期:2008-12-20 18:59:38   LZ节哀吧!
  感情不能代理理智,医生也不是神仙,常见病夺取人的生命也常见。
  建议LZ把病历发上来,让杂谈的医生帮你看看。杂谈的医生固然有偏袒同事的,可也有很多公正平和的。网上的医生和你说的医院大多没有什么利益联系,而且在网上不暴露身份说话也方便。
  医生救人靠的不是医德,而是医术。如果医生在医术和医疗操作上没有错,医德不好又有什么可说的呢?
  

作者:紫菜fbm 回复日期:2008-12-20 19:17:47   听楼主的言论,我也觉得那位医生多少是有责任的,小孩变证快,特别是小孩已经确诊是肺炎的情况下.肺炎得不到有效控制,会发展成呼吸衰竭,心力衰竭,(呼吸窘迫症)这个时候死亡率非常高。
  
  这位医生关键没有给家属一个提醒和告知,比如告知家属患儿可能出现病情发展的严重后果,让家属随时观察患儿情况,随时就诊,甚至要求患儿留院查看,或者告知在患耳挂完瓶,再找当班医生检查一下.
  其实有经验的医生,一般不会说没事,都是宁可把病情说得严重点,因为万一患者变证,这就留下把柄和口实.
  
  ----
  接着,我个人感觉楼主也是有点责任的,首先,当日急诊的时候就检查出肺炎,那么患儿很可能在急诊前一两天就有感冒症状,也就是很可能已经有上呼吸道感染的症状,楼主是否及时就诊治疗,避免病情由上呼吸道感染发展成下呼吸道感染
  因为小儿的的咽喉宽而扁,且与肺,支气管距离短,而且咽喉,肺部粘膜血管丰富,所以很容易炎症,上呼吸道感染很容易发展成下呼吸道感染
  
  另外因为患儿在四十几天三次肺炎,在第三次肺炎的时候,家属和医生都容易有麻痹大意的心理,因为前两次肺炎都曾得到控制和治疗。
  
  

作者:honglei1527 回复日期:2008-12-20 19:25:12   发现情况不对不能转院吗?孩子有一半是毁在你自己手上的

作者:gbdang 回复日期:2008-12-20 19:53:45   肺炎不会死?LZ这样的人真是可怕,坚信医院一定能保命,你认为医院对你有错,拿出证据,否则给人印象医闹一个,生命是宝贵的,你的家人是这样,别人亦一样,医生是人,只不过他不幸成为中国医生,才在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照到如此多的人身攻击甚至对医生生命的威胁,我相信,这种状况不改变,中国在今后将付出更多的生命代价。我亦主张处罚玩忽职守的医务人员。

作者:紫菜fbm 回复日期:2008-12-20 20:00:24   另外,当日就诊的该位医生,在下午四点的时候,再次体检患儿,说没事,也可以理解为当时并没有发现患儿有呼吸窘迫症的预兆,这也是说得通的,而且事实上的确有这样情况的,哪怕是住在医院,前一小时还好,后一个小时就不对劲了,有的家属爱子心切,有时候会表现的过分紧张,而医生可能见得多了,见过比这更严重的表现,挂完瓶,患者就症状改善了。
  
  患儿挂完瓶后,于下午六点回家,从四点到六点这段时间是否有异常?是否再请那个时段当班的医生再次检查
  
  从下午六点回家到次日凌晨四点半,近十二小时内,这其间有无发现异常,是否家属应该及时决定早点送医院,因为都有家属半夜十二点再次送患儿来急诊,而有时候家属也是觉得问题可能没那么严重吧,而且天寒地冻地半夜再来医院也很麻烦,也会麻痹,想再看看,毕竟下午刚挂的瓶。等到实在不行了,送医院已经来不及了,因为小儿病情发展快,容易变证
  
  另外这其间,患儿是否又着凉,我知道有的家长很爱给小孩洗澡,比如晚上是否给患儿洗澡再次受凉加剧病情,或者再回家途中,患儿受凉。
  
  
  楼主节哀,我不是为医生辩护,也的确有的医生不够负责.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05:06   bingli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07:58   bingli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10:22   bingli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11:29   bingli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12:36   bingli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13:39   bingli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15:16   bingli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18:06   bingli


作者:guo1feng 回复日期:2008-12-20 20:18:37   老实说,我现在非常怀疑病历本上有什么猫腻。我估计就是医生建议做什么,而家属签了否决意见。从心理上讲,家属觉得医生有不对的地方,一定会把证据亮出来,以取得大家的支持。这位却反其理而行之,说什么也不把病历本传上来。
  天涯上医疗纠纷我见过不少了,有些确实是医生不对。这种案例家属会把诊疗过程说的非常详细,其中不对的地方更是一针见血,那我没话说,支持家属打官司。还有一些含糊其词,你越问他越不敢答。典型的例子就是武汉那个协和医院白血病案,家属声称医院给白血病人输错了血,导致患者死亡。我也觉得很奇怪,如果输错血,打了五年官司还没赢,怎么可能。我就问家属医院怎么解释输血问题的。结果家属突然结巴了,我再三问,家属见势头不对,网友风向开始倒转了,居然撒谎说医院没有解释。我不信,又重新看了一遍家属的供词,发现家属无意中提到供骨髓者的血型与患者的血型不一致。这就对了,骨髓配对可以血型不一致。原来的病骨髓用化疗药全杀后,移入新骨髓,血型会渐渐改变。那么医院输血就没问题。家属终于承认医院也是这样解释的。这很明显,家属撒谎了。后来他们疯了,用大量的马甲顶贴、骂人。
  我真心的希望楼主上传详细的病历,如果医生有不对,我会指出,当然我医术不高,也会有其他的医生帮忙。还有就是绝对不要作假。上海那边说不定有人已经看到此贴,你作假别人一眼就看出来了。
  有一点楼主做的非常不对。那就是在法院没有判决医生失职前,你不能公布医生的单位和姓名。那位医生的处理不一定导致了患儿的死亡,而你公布他(她)的单位和姓名后,对其名誉已经造成极坏的影响,甚至帖里有人要杀医生。那我请问楼主有什么铁证让那位医生处于危险的环境而无怨言!?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19:21   bingli


作者:guo1feng 回复日期:2008-12-20 20:20:07   不好意思,我打字的时候楼主发帖了,我没看到。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20:28   bingli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23:00   bingli


作者:无奈并微笑着 回复日期:2008-12-20 20:24:17   LZ把病历发上了,帮LZ顶起来,让懂行的人分析一下。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25:42   还有3页,现在可能网络有问题,无法上传

作者:Vearn 回复日期:2008-12-20 20:26:19   哎,楼主节哀吧,在现在这个社会,反正我是不会要小孩,除非能去国外,否则要小孩是对小孩的一种不负责任。

作者:紫菜fbm 回复日期:2008-12-20 20:28:27   楼主,你上传的第一张病历,从11月21日就诊后,再次来该医院就诊是12月3日,这中间十几天,是否有继续就医治疗,从病历页数上可以看出,11月21日的门诊病历页数是第26页,12月3日的门诊病历页数是第27页
  
  另外12月3日的门诊病历上写,xx咳,喘十多日。。。
  
  谁能把12月3日的门诊病历翻译一下,照片字小,而且潦草,我看不清楚

作者:紫菜fbm 回复日期:2008-12-20 20:29:54   等着你把12月4日急诊的病历发上来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30:16   bingli


作者:孤注不掷 回复日期:2008-12-20 20:33:15   病历上的字不认识。
  不过没办法。每天写的字太多了。
  
  我要病历多的话。写完后过一段时间我自己都不认识了。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33:27   病历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34:49   bingli


作者:390363032 回复日期:2008-12-20 20:33:50   我也是做妈妈的人,非常理解本不该失去孩子的母亲却痛失了孩子的悲惨心情,真的如同失去了生命,希望楼主节哀,找律师告他们!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36:03   顺序有点乱,有2页重复发了。不过看最下面有页码的。

作者:孤注不掷 回复日期:2008-12-20 20:37:01   召唤翻译。
  楼主这位还是不错的。
  

作者:孤注不掷 回复日期:2008-12-20 20:44:37   22232425页上11月5日肺部听诊哮鸣音
  
  上2627页病历

作者:飘来一虫 回复日期:2008-12-20 20:45:34   楼主,宁可倾家荡产,也请律师起诉他们!
  如果没钱,找妇联帮你联系人!
  我会一直支持你!!!!!!!!
  
  

作者:guo1feng 回复日期:2008-12-20 20:49:35   支持楼主发病历。但病历太小,且字迹潦草,我要慢慢看。
  请楼主继续发病历,也希望上海医院那边有人说明一下情况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0 20:53:12   全部病历都发上来了,倒数第二个病历是宝宝当时抢救的记录。你慢慢看吧。

作者:紫菜fbm 回复日期:2008-12-20 20:56:30   12月4日的急诊病历,有谁全看懂的,翻译一下
  
  签名上的最后一行写的是什么?
  
  从病历上看,该医生也做了检查,拍片,血常规,然后抗感染治疗,从治疗和诊断上应该没有什么错误。也就是很可能从医疗技术鉴定上,没有什么责任。
  
  但可以从医生过失上给予追究,比如病历上没有要求患儿住院治疗的说明,另外没有从口头上告知病情发展的危险。
  
  

作者:quicktoo 回复日期:2008-12-20 21:10:07   请节哀.

作者:ilbj 回复日期:2008-12-20 21:11:08   无语...
  虽然刚当上父亲不久,但很理解楼主的心情。孩子是心中永远的最爱,她们本是纯洁的天使,但是这个社会却要不停的对她们进行无情的伤害。从只认金钱的医院、流水线的医生、高额的幼儿费用、城镇户口、赞助费用、填鸭式的教育....唉

作者:一千零一年 回复日期:2008-12-20 21:14:31   先谴责一下无良的医生.带孩子去过医院,见到了某些三甲医院医生的冷漠.
  
  更应该谴责的是社会医疗资源的严重不足,看看那些医生护士吧,他们在超负荷工作,他们也只是人不是机器
  
  

作者:andreiibm 回复日期:2008-12-20 21:26:17   肺炎会死人的。但是,致死的原因非常多,我小时候就有濒死的体验,我父母都曾是军队的医生,当时母亲在上海生下我,到满周岁前必须赶回部队,大冬天走的,结果我到武汉,就病倒了,肺炎,久治不愈,首先是高烧,然后是低烧,折腾了半个多月不好,父亲只能从导弹基地赶到武汉,结果转院,到了南京军区总医院。病情趋于稳定,结果在转病房的时候,医院护士疏忽,把我安排到了麻疹病人刚出院的那个病房,结果我马上就出现麻疹,继而高烧,心力衰竭,心跳每分钟160以上,打了数次强心针,依然不好,最后那个主任只好尝试最后一招,让我父亲给我输血,用大人的抵抗力帮助我渡过难关(我和父亲都是O型血),其实父母当时都已经有点放弃了,只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尝试了一下,结果把我救了回来。但从此之后到18岁之前我的身体都非常弱。
  
  从我本身的案例看,小儿肺炎其实是非常凶险的,但是得病的原因不是非常容易判断,我母亲说我在上海出生时候7斤2两,满月到了13斤,非常结实,但是还是得了病,她和父亲后来分析,其实问题可能就是水土不服,成年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还会水土不服,更何况是婴儿?而且是冬天,走得还急,,另外换医院其实并不一定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因为存在交叉感染的危险。
  
  所以,我感觉,孩子在两周岁之前,不适合坐长途旅行,特别现在南方人到北方工作,北方人到南方工作,在工作地生孩子,总喜欢尽快把孩子带给在其他地方的亲戚看,其实这是不理智的,孩子两岁之前抵抗力不完整,气候环境的突然变化,是致病的一大原因。另外,不要什么病都到大医院,我父亲最反对,因为医院大,来的本身都是重病病人居多,狭小的空间,密集的人流,想不交叉感染都难。有些病其实二级医院都能治好。父母的心理可以理解,但是真的是没有必要。我女儿的先天性心脏病(现在已经治愈)就是二级的地段医院医生发现的,然后在根据分析,再决定到大医院手术。平常的头疼脑热,真的是没有必要往大医院跑。
  
  最后,给医生辩护几句,我父亲退休前座在门诊,一天看的病人数是100个左右,每天工作8个小时,480分钟,请问每个病人能分到多少时间?看得仔细,时间长了,病人又要叫,药开贵了,病人不满意,开便宜的,或者是不开药,病人又要说医生不负责任。到了晚上回到家,半夜有急救病人,快60的人(那个时候)还要起床去做手术,一个月也就2000多块,妹妹高考,夏天晚上热得连睡觉都浑身是汗,可家里连买个空调的钱都凑不齐。父亲一直希望我能学医,我说我不愿意,因为我想要有自己的生活,不想每天都生活在贫穷,压力和责难当中,父亲很无奈,我也很无奈。

作者:紫菜fbm 回复日期:2008-12-20 21:26:38   但从医生过失上追究的话,楼主也显得弱势,因为医疗鉴定甚至可以不符合医疗鉴定条件给予拒绝
  
  如果真的做医疗鉴定,楼主还是弱势,说实在的,鉴定的专家也是来自各个医院的医生,一般都是帮本行业的医生,除非是该案例的责任医生有严重的纰漏。比如未给患儿做必要的实验室检查等,比如未给拍片,未做血常规,或者做了检查后,给予的治疗出现错误等等。但从此病历来看,没有什么医疗技术错误。
  
  ----
  而且,从治疗后的近十二个小时内,家属没有将患者及时再次送入医院,也是有责任的。
  家属可以说听了医生说没事的,医生说没事,一般是说当时没事,也的确很可能是当时没有呼吸窘迫症的预兆,而小孩的病情变化很快,从下午六点到半夜十二点,家属陪伴患儿,应该及早发现患儿异常,完全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再次送患儿入医院。
  
  从抢救病历上,也可以看出家属太大意了,居然是进医院无呼吸和心跳。
  另外肺炎也没有规定一定要住院治疗,很多小孩得肺炎也是在门诊挂瓶治疗的。连续挂几天,但家属如果发现药物不能控制,患儿异常,一般会再次送医院急诊的。
  楼主错失了从下午六点到半夜十二点这宝贵的六个小时,等下半夜,家属基本都打盹懈怠了,就更容易错失观察患儿的机会。
  
  我遇到不少的家长,是白天给小孩看的病,发现不对劲,到了上半夜继续送医院急诊的。
  
  于情于理上,家长从下午六点到半夜这十二点之间没有发现患儿情况不对,有点说不通,也就是家长责任还是大。
  一般来说,家长都是紧张过度,总是不放心还是继续把孩子送进医院急诊的。
  
  医生有责任,但家属也要反省。
  
  我这么说,楼主别生气,我很同情你。真诚希望你保重身体,节哀顺变。
  

作者:冷也110 回复日期:2008-12-20 21:31:27   首先对失去孩子的母亲说一句:节哀顺变!
  上网的人们:我们都是同胞,有话好好说,最好不要骂人。
  现在的医患纠纷越来越多,有许多并不是医生的错,因为有好多的病是治不好的。
  比如说:衣原体肺炎就是很难治的。
  如果孩子的抵抗力好,一般不会得衣原体肺炎。
  如果长时间用抗菌素,人的体内就会菌群失调,就会得衣原体或霉菌感染。
  就很难治。

作者:金色月光下 回复日期:2008-12-20 21:38:51   嘿嘿,一言难尽!

作者:金色月光下 回复日期:2008-12-20 21:40:39   楼主找找深层次的原因吧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475453.shtml

作者:紫菜fbm 回复日期:2008-12-20 21:44:54   另外从11月21日至12月3日这十几天的时间,家长是否继续带患儿去医院,比如去别的医院就诊
  
  毕竟从12月3日病历上看,患儿咳,喘十几天了

作者:快16 回复日期:2008-12-20 21:49:40   病历上有描写体征:两肺有哮鸣音,说明不仅仅是普通肺炎,至少是喘息性肺炎,
  
  对于这种喘息的孩子,主要问题是支气管痉挛导致呼吸困难,症状轻重不一,严重的可以致命。
  
  在一般综合医院的儿科,百分之百收住入院,但在儿童专科医院,普通呼吸科的病房住院排队至少1周以上,门急诊的医生对肺炎都懒得开住院登记证了,开了也没用。除非患儿就诊时有明显的呼吸衰竭症状,可以收住重症监护病房(家长不能陪护,很多孩子要用束缚带绑住手脚),大多孩子还是在门急诊处理一下,回家观察。
  
  但是,这些孩子病情随时可能加重,如果出现呼吸急促,口周青紫,必须马上就诊。LZ的孩子夜间情况如何?到医院时还有生命体征吗?如果还有心跳,应该能救过来阿!!??
  
  如果在家中就已经心跳呼吸停止,那么主要责任应该是家长观察不够仔细,医院急诊会经常碰到来院已经死亡的孩子,不少是家长看护有问题。
  
  LZ还是经验不够,这样的病,不要到儿童医院看啊,在儿童医院,太多生命垂危的孩子,就是中度喘息的孩子,医生都不会太重视的,也没有条件,没有办法重视。如果去三甲综合医院的儿科,肯定重视,马上收住入院。
  
  再给各位家长出点主意,想住院,一定要打听清楚相关科室的现职主任,看他的特需门诊,主任有时还是会对自己门诊病人照顾一下的。
  
  重症监护室理论上永远有空床的,但收住标准非常严格,只收住有生命危险的患儿,但是,主任的特需门诊,有时也会收住几个不是很重的病人。

作者:紫菜fbm 回复日期:2008-12-20 21:57:31   作者:快16 回复日期:2008-12-20 21:49:40 
  -----
  很有道理

作者:智慧珠 回复日期:2008-12-20 21:57:29   作为一名母亲,深切理解你的悲痛.也提醒广大作父母的,加强孩子自身免疫力势在必行,不要一点小病就往医院跑,往医院扔钱,对孩子不要过分溺爱,春捂秋冻,平常让孩子少穿点,不要怕他们冻着,一点小病不要随便吃药打针,要让孩子自身免疫能力发挥作用.这样,对孩子百益有无一害.

作者:gzpretty 回复日期:2008-12-20 22:11:38   同情lz现在去医院,看到一个好医生就像中彩票那么难.唉...

作者:听我喜欢的歌 回复日期:2008-12-20 22:56:31   楼主节哀!
  缺乏医德的医生应该用有报应的!

作者:山之角 回复日期:2008-12-20 22:57:08   同情!!节衰!!

作者:klose183 回复日期:2008-12-20 23:04:51     缺乏医德的医生应该用有报应的!

作者:黄山古黟商旅 回复日期:2008-12-21 1:45:57   我是楼主丈夫的同学,当他告诉我这消息,我不信这是真的,我女儿2008年元月6日出生的,她本有一个没见面但很可爱的姐姐,现在却没了;我曾经学的是法律,但这些年法律却解决不了民生问题,这些年的司法腐败大家有目共睹,医疗腐败大家都知道,我希望什么时候正义会回来.给乐乐一个说法,给天下的患者一个说法~~~~~~
  有的时候全国一流的大医院抵不上乡土郎中,可是法律扼杀了很多中医偏方,建议大家观看电视剧<神医喜来乐>,会得到不少启发的,让那些唯文凭唯出身的制度和人到地狱去,让有德者居之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1 8:24:23   作者:紫菜fbm 回复日期:2008-12-20 21:44:54 
  另外从11月21日至12月3日这十几天的时间,家长是否继续带患儿去医院,比如去别的医院就诊
    
    毕竟从12月3日病历上看,患儿咳,喘十几天了
  --------------------------------------------------------------------
  
  从11月21日看完病,医生说就在家里吃要就可以了,连续吃一个星期就行。这十几天孩子没有咳,也没有喘,如果有咳嗽或喘的话,早就带孩子上医院了。就是12月3日下午起来有点咳和喘,就去的医院。
  
  

作者:失去女儿的母亲 回复日期:2008-12-21 8:34:29   作者:快16 回复日期:2008-12-20 21:49:40 
  如果在家中就已经心跳呼吸停止,那么主要责任应该是家长观察不够仔细,医院急诊会经常碰到来院已经死亡的孩子,不少是家长看护有问题。
  ----------------------------------------------------------------
  
  那天晚上,我一直都没敢睡觉,孩子动一下我立马就醒来。灯也没有关。
  孩子一晚上稍微比白天表现好点,就是不哭闹了。是凌晨4点多她突然坐起来,爬到自己的小被子上,我把她抱起来发现不对颈,然后马上去医院。路上停止的呼吸。那天晚上还喝过几次水,喝过一次奶80ml左右。她也是一次睡20-30分钟就醒来一次,然后我抱抱她。
  
  基本上就是这样,我可能很长时间不会上来。看看大家的评论,自己就一直处于回忆的状态中。整个人真的要崩溃了。

作者:guo1feng 回复日期:2008-12-21 9:01:26   还得给Baba做死检。虽然这很残忍,但也是没办法的事。那位医生在诊断和治疗上没有原则性的错误,所以不能说她直接导致患儿死亡。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悲剧,深层次的原因还是ZF对医疗投入不足。一般发达国家能将GDP的三分之一投入医疗,我们国家只有2%。那肯定医院床位不够,医生收入也少,其他各项都不如人意。我有一个亲戚在加拿大留学,生病了。因为他有医疗保险,医药费全免,伙食全免,护士还可以照顾其一般生活琐事。根本不需要家属陪同。而在中国,没有家属陪同是不可想象的。一个人生病,2、3个家属陪护,生活怎么办,工作怎么办?
  楼主节哀,如果打官司胜算很少。你理由不够充分,论财力关系,你比不过医院。若比得过,也不用上天涯了。还是和医院和解吧,能拿多少就看你和医院怎么协商了。虽然这个结果你肯定不满意。

作者:紫菜fbm 回复日期:2008-12-21 10:36:37   楼主,别难过了,这孩子当日急诊查体,肺有哮鸣音,很可能是半夜支气管哮喘突然加重,呼吸困难导致死亡,这个没有及时抢救,死亡率非常高,严重的就是还没进医院就当场死亡。
  
  邓丽君距离医院仅仅五分钟路程,也来不及,倒在酒店的走道上。
  
  从12月4日急诊的病历看,该医生除了给予抗感染治疗,是否还给予解痉平喘的药物治疗,我看不清该病历上的一些处方字迹。
  如果未采取解痉平喘的药物治疗,那么可以此向医院起诉索赔。
  但此病历上查体已经写明了肺少许哮鸣音,应该在处方上会给于解痉平喘的治疗。

作者:寂寞砖客 回复日期:2008-12-21 11:32:35   这个案例医院方确有部分责任,如果一个孩子反复发作肺病是需要住院治疗的,如果医院建议了换着住院而家属拒绝,那么孩子的死和远方是没有关系的。在法律上,如果医生写出建议住院,家属拒绝,应该签字。
  众所周知,目前危及儿童生命的最主要疾病就是肺系疾患,而以肺炎为主。为什么不重视呢?从贴主的的题目看,以为肺炎是个不算什么的病么?可见其无知。如果医院建议住院而家属没有同意,那么,我可以残酷的说:这孩子死于他妈妈之手。
  肺系疾病最大的病理特点是肺泡痒交换障碍,延误治疗就会发生呼吸窘迫综合症(RIDS),时间长了会全身组织乏氧,先是全身脏器功能障碍(MODS)最后全身脏器功能衰竭(FDS).最后死亡。
  在这个过程中,吸氧和呼吸机是必不可少的,必要时还要气管切开,而这些是在门诊没法办到的(除了吸氧)。不住院,死亡很正常。
  如果患者家属要求住院而医院不收,那么是医院的责任。全责!很多回帖的朋友不要以为死了人,就是医生的责任,医学是最复杂的科学,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很多病是没办法在门诊治疗的,因为病请的发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演变过程,换了很多医生经手,不可能把握准确,所以,这个案例不要妄加评论。
  

作者:dffisanangel 回复日期:2008-12-21 11:36:28   LZ,之前44天都是别的医生看的,这个沈艺只在12.4号接急诊,怎么就成了害你女儿的凶手了?之前44天都干嘛去了?
  医生又不是神,不可能保证每个病人都康复
  
  ====================
  
  2008年12月4日来医院急诊看病,医生沈艺(工号是8248)确诊是肺炎,5日凌晨5点左右抢救无效病逝。肺炎会要了宝宝的命吗?不会呀!!!!!!!是肺炎转化成了心脏方面的病,要了宝宝的命。就因为沈艺医生的不负责任,耽误了病情,要了我宝宝的命!!!!!!
    
    从2008年10月20日查出是肺炎,到宝宝离开(12月5日),44天左右的时间,一直在本医院(上海市儿童医学中心)接受肺炎的治疗。
    
    尤其是12月4日的急诊医生沈艺(工号8248),

作者:andreiibm 回复日期:2008-12-21 11:47:25   奉劝各位家长,孩子有病千万不要不分轻重涌向大医院,一些小病其实二级医院看更合适也更有效率。

作者:凌寒独开 回复日期:2008-12-21 12:04:40    tianhe区一名出嫁女争取股份分红的维权之路
    在中国,一定要做男人,在中国出嫁的女人一定要生男孩,因为男女的待遇和社会福利有天渊之别,21世纪了,在中国,男女真的平等了吗?我告诉你:没有!!!
    维权之路第一步tianhequrenmin法院判决书结果:一名出嫁女争取股分红行政判决败诉!
    案例:
        申请书 
     申请人:.....略
     被申请人三:...略
     行政处理请求....略
    
    
    事实理由:
    
    申请人刘**出身于197*年**日,为三被申请人处村民,199*年**月与***结婚,
    但婚后一直居住于**村,户口仍留在本村,一直并未迁出,结婚至今已有十年有余.但申请人长期以来并未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因按<<tianhe区**街**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章程>>之相关规定,申请人刘**为社会股东而不为社区股东,只享有年龄股24股而没有社区股,三被申请人长期以来并未足额偿付原告股份分红.
      但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2条之规定:"结婚后户口和居住地仍在原村的农村妇女及其按计划生育的子女,其居住.户籍.生产劳动力和计划生育等权利受法律保护,在责任田和宅基地划分.股权分配等方面与当地其他村民享有同等权利.违反前款规定的,由镇(乡)政府责令改正.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侵害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本案,申请人刘++婚后户口及居住地一直于三被申请人处,因此其依法在责任田.宅基地划分与股权分配等方面应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
      
  
  
  作者:凌寒独开 回复日期:2008-12-21 9:47:33 
    
      <<广州市tianhe区**街**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章程>>之规定不合法亦不合理,因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妇女权益保障之相关规定,歧视了申请人刘**,且三被申请人亦一直并未发放足额的股份分红给予申请人刘**,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综上所述,..........略
    
      被告:guangzhoushi天河区**街道办事处.
    
      原告:原告要求被告guangzhoushi天河区****街道办事处履行法定职责,
    
     tianhequ人民fa院行政判决书:
     内容摘要:guangzhoushi天河区****街道办事处对股分红款的问题并不属于被告的法定职责范围,被告无权责令****经济社给予原告社员待遇 并支付欠发的股份分红款.......依法予以驳回.
    
     虽然我败诉,但我不会放弃,我会为自己和儿子的权益争取到底,路过的律师请帮帮我!下一步我该怎样做.
  

作者:晚饭还是夜宴 回复日期:2008-12-21 12:41:26   作者:dffisanangel 回复日期:2008-12-21 11:36:28 
  是肺炎转化成了心脏方面的病,要了宝宝的命。就因为沈艺医生的不负责任,耽误了病情,要了我宝宝的命!!!!!!
  =====================================================================
  如果真的如此,以我以前学习的知识来讲,从医学角度来讲,医生应该没有什么责任

作者:wangyanhonglv 回复日期:2008-12-21 14:16:37   医生不是神仙,我也是有女儿的人,前段时间我的女儿肺炎,枫林路的儿科医院看的,挂水扎针找不到血管,排队等很久,等等,心里确实很火,但仔细想想,没办法的事情,客观条件决定,把责任推在医生身上是不公平的。

作者:贾郑金 回复日期:2008-12-21 14:24:55   既然各位不是学医的都医术那么高,那得了病何必去医院?
  
  自己在药店买点药吃吃就好了。

作者:不如当兽医 回复日期:2008-12-21 14:25:16   节哀吧!小平同志也是肺炎而去世的!肺炎一样会致命的!

作者:杲一杲 回复日期:2008-12-21 18:21:36   支持这位妈妈
  挺着!
  坚强!

作者:高四有话说 回复日期:2008-12-24 18:52:55       猪的逻辑:
              
              1、病人看不起病,完全是因为医疗费用太高造成的。有人说中国人看不起病是因为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把责任往ZF这推,这是别有用心的。你看外国人全是自己花钱看病的,都能看得起,因为国外的医疗费相对于其收入很便宜,根本不用医疗保险。
                2、药价太高完全是因为医生要回扣造成的,根本与政府定价无关。所以要对医生的拿回扣行为严厉打击。只要医生不拿回扣了,药品价格就下来了。
                3、中国的医疗事故层出不穷,比例极高,中国医生的水平很低,很多时候连患者都明白的常识都不知道。只要你认为医生诊疗过程有错误,他就一定有错误。全国人民千万别再去中国的医院看病了,医生就等于杀人犯。你让中国的医生治病,就是送死。
                4、只要中国有一个男医生曾猥亵过女病人,中国所有的男医生就都是流氓,他们利用职业上的便利,对来看病的年轻女病人进行猥亵。所以年轻女病人找男医生看病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只要男医生碰了一下你的乳房,就告他。
                5、病人到医院看病,花了钱就应该把病看好,没看好的一定是医生不负责任造成的。中国的病人都不应该在医院死,在医院死了,医院一定有责任,一定要赔偿。
                6、如果病人没看好或死了,一定找医院闹,不闹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公安局一定会对医闹的行为持同情态度的,当医闹停尸在医院的时候,人民***一定不作为,人都死了你们是怎么治的?
                7、小医院的医生虽没有高精尖的设备,但他们也应该能诊断出所有疾病,不要以没有特殊设备做借口,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不要草菅人命,你没确诊出来你就是有责任,赔钱。
                8、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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