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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斑狼疮孕妇妊娠注意事项

2016-01-20 康路网 A +

红斑狼疮对于患者的影响是比较严重的,无论在外观还是内在的病痛,以及传染性上,都给患者身心带来极大的影响。很多红斑狼疮患者也非常期望做妈妈,有个健康活泼的宝宝。可患者的病情、用药,加之心里压力比较大,让她们一直不敢迈出怀孕生育这一步。专家指出,红斑狼疮患者可以生育,但有几点事项必须注意,这也是红斑狼疮护理的重要措施: 1、注意卵巢功能保护,慎用卵巢毒性药物。 环磷酰胺(CTX)和雷公藤制剂是治疗红斑狼疮的常用药物,疗效肯定。但是,两者对性腺的毒性反应比较突出,临床上导致卵巢衰竭的并不少见,一旦出现闭经,即使及时停药,也有部分病人不能恢复月经。因此计划妊娠生育的红斑狼疮患者,临床上应慎用CTX和雷公藤制剂,应用时要注意月经变化,定期检查性激素水平,发现异常变化,及时调整治疗,避免发生不可逆的卵巢功能衰竭。 2、掌握妊娠时机。 妊娠、生育曾经被列为红斑狼疮患者的禁忌,因为妊娠、生育常常导致红斑狼疮的复发或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随着红斑狼疮疗效的改善,多数患者病情缓解后可以安全地妊娠、生育,但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掌握好妊娠生育的时机。患者妊娠的时机主要取决于病情活动情况,在疾病控制后可按计划怀孕,绝大多数能安全度过妊娠生育期。但病情活动伴有心、肺、肾及中枢神经系统病变者均属妊娠禁忌。 患者开始妊娠时SLE病情即处于活动期较病情稳定者更易于复发。一般主张无重要脏器受累,病情稳定1年以上,泼尼松用量每日小于10mg,且免疫抑制药(如CTX、甲氨蝶呤、雷公藤等)停用半年以上,可以考虑妊娠。原来有抗磷脂抗体阳性者,最好等抗磷脂抗体阴转3个月以上才怀孕,以减少流产的发生。 3、严密监视,恰当用药。 红斑狼疮患者妊娠期间,有必要在风湿科和产科共同随访,严密监视,避免过劳或感染。如果病情不稳定,可应用泼尼松治疗。泼尼松通过胎盘屏障时被灭活,只要剂量在30mg/d以下,对胎儿发育无明显影响。而地塞米松则可以通过胎盘屏障直接影响胎儿,所以妊娠期SLE患者不应该使用地塞米松。反复流产的SLE患者常与抗磷脂抗体阳性有关,需加小剂量阿斯匹林治疗。 抗疟药能积聚于婴儿视网膜,因此在受孕前应停服,硫唑嘌呤、环孢素对胎儿的影响尚缺乏大样本的研究依据。如果病情严重不得不使用CTX或甲氨蝶呤,为了母亲的安全和避免出现畸胎,应终止妊娠。 红斑狼疮孕妇由于病情药物治疗,对胎儿总有一定的影响,想生育宝宝的患者,一定要遵循医生指示,科学合理用药,掌握好妊娠时机,如此即可确保您生产出健康可爱的婴儿宝宝。以上内容希望对您和家人都能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jb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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