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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高血压要分清轻重缓急

2016-03-03 全球医院网 A +

刘永明,女,30岁,工人;连云港市海州中大街

2006年7月9日初诊:

患者自诉纳差、乏力、肝区不适,伴头眩目胀。原有慢性乙肝史近10年,糖尿病史5年,高血压史多年,长期服用二甲双胍和降压药;肝功能反复波动。曾在多家医院治疗,病情未见改善,经人介绍来我处就治。平时空腹血糖8—16umol/L血压160/100mmHg持高不下,B超提示肝硬化,口服降糖降压药疗效差。视其舌质紫苔薄白,脉弦。诊断为肝硬化、高血压、糖尿病。治法以益气健脾、滋补肝肾、活血软坚为主。拟方:采用药物中医药治疗,效果见效。

由于患者会出现一系列的器官损害,因此治疗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患者心、脑、肾。患者出现心、脑、肾的损害程度是医师决定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

世界卫生组织根据血压的分级、是否伴有心脑血管损害等情况对患者进行了危险度分级。一般来说,凡是三级患者都属于高危或极高危病人;凡是具有三个以上危险因素或合并有,或有器官损害的表现,或发生心、脑、肾疾病的各级患者,也属高危或极高危病人。

将分为一、二、三级,特别是划分出不同的危险度,可以预先估计病人的疾病进展及后果如何(医学上叫“预后”)。医师正是根据上述原则决定每个病人的治疗,以求改善病人的预后,使每个患者均能获得理想的治疗、预防和保健。

医生可根据不同的危险度对每个病人做出不同的治疗计划,也就是说,对同一水平的患者可能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现以一级为例说明:

1.低危情况时治疗。当病人在60岁以下并无其它危险因素时,治疗以改善生活方式为主,观察其6个月,如其血压犹未能控制在135/85mmhg以下,应考虑给予药物治疗。

2.中危情况时的治疗。一级伴有1~2个危险因素,但无,也以改善生活方式为主,观察其6个月,如血压犹未能控制在135/85mmhg以下,应考虑给予药物治疗。

3.高危情况时的治疗。当病人有3个以上危险因素或靶器官损害或有,均属于高危,应立即开始药物治疗。

4.极高危情况时的治疗。一级患者有心、脑、肾疾病表现时属于极高危。不仅应立即开始强有力的降压治疗,而且要增加使用保护靶器官的药物。

(责任编辑:jb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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