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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结核药治疗肺结核会产生的副作用

2016-05-12 求医网 A +

肺结核是一种严重的呼吸道疾病,若不能及时采取相关治疗措施,对患者健康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甚至是生命威胁。目前临床通常采取联合用抗结核药治疗肺结核,常见的抗结核药有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对氨水杨酸钠等,虽然能起到缓解症状的效果,但是长期服用还是会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患者需注意。

1、利福平

开始服用本品时对消化系统的不良反应常表现为恶心、胃痛、食欲不振等。对肝脏的损害较多见。据资料表明:病人服用利福平所致的肝脏损害,在发生黄疸前大部分患者会出现前驱症状,如食欲不佳、恶心、呕吐、乏力、发热等,在服药4~5天出现黄疸,约半数消化道不良反应发生在用药30天内。据了解,本品肝功能异常的发生率为2%~10%。本品对肝脏的损害可能是毒性的或过敏性的。在服用本品过程中一旦出现前驱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检诊治疗。

2、异烟肼

服用后可出现厌食、恶心、轻度腹痛等,它对肝脏的影响多无自觉症状,可有谷丙转氨酶升高,个别病人可发生黄疸。黄疸常常发生在用药后1~2个月时,出现黄疸或肝功异常的发生率为4%~10%。一旦出现则应停药,通常停药后1~8周黄疸消失,肝功能异常也逐步恢复正常。

3、吡嗪酰胺

对肝脏的损害较多见。当用药剂量大及疗程长时,不仅肝脏的毒性反应发生率高,而且肝脏损害严重,表现为广泛分布的灶性坏死。为了减少减轻对肝脏的损害,在用药前必须检查肝功能,若原有肝病及肝功能不良者应禁用本品。在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肝功异常应停药观察。停药后异常的肝功可日趋恢复正常。应用本品无肝脏损害者,也可出现食欲不好、恶心甚至呕。

4、氨硫脲

对消化系统的不良反应有食欲差、恶心、呕吐及便秘,一般用药2个月后发生。若从小剂量开始用药、逐渐增量则胃肠道反应较轻。本药对肝脏的损害表现为广泛肝脂肪变性,转氨酶升高,偶见黄疸,可发生于用药的任何时间。一旦出现应立即停药。

温馨提示:有人以为药量越大,病就会好的快便自行加大剂量,结果产生毒性反应被迫停药,也有人害怕药物副作用而自行减少剂量,其结果是因药量不足影响疗效。熟悉用药方法,如将抗结核药物要求一次顿服,以提高血液内的杀菌浓度,再如利福平需在早饭前1小时空腹服,否则将会影响疗效。另外,若服药后产生不良反应,不要自行停药,要及时向医生反映。

【参考文献:《专家解答肺结核病》《气管炎肺炎肺结核660问》】

(责任编辑:jb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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