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疾病百科> 毒蕈中毒

消费预警(进入夏季预防野生毒蕈中毒)

2009-12-06 www.dhsfda.gov.cn A +

消费预警(进入夏季预防野生毒蕈中毒)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2007-6-1

德宏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费预警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2007年第三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云卫公告[2007]7号):每年6―9月是我省各地各种野生蕈生长季节,也是误采烹调加工食用野生毒蕈中毒的高发季节,2006年我省农村地区因误采烹调加工食用野生毒蕈发生多起中毒死亡事件,不仅给当地群众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而且严重影响了当地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进入6月份后,我州各种野生蕈开始生长上市,如误采烹调加工食用野生毒蕈,容易引起中毒,严重的将危及生命安全,最近,我州部分县市已发生了误食野生毒蕈中毒事件。为防范和减少误采烹调加工食用野生毒蕈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有关单位和广大消费者:

一、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市场上自己尚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蕈;

二、农村地区的广大群众对不熟悉的野生蕈或对是否有毒把握性不大,过于幼小难以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蕈不宜采摘烹调加工食用;

三、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禁止烹调加工野生蕈供食用;

四、餐饮经营单位(户)要把好野生蕈采购,注意烹调加工方法,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消费者到经营野生蕈餐饮店就餐时,应在餐厅服务员指导下食用。如食用野生蕈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的个人和群体要高度重视,乳妇应暂停哺乳,应及时到就近医院就诊。医疗机构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卫生行政部门。

五、各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卫生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等新闻媒体,乡镇及村干部会议,广泛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群众宣传食用野生毒蕈的危害性和鉴别野生蕈的知识,提高广大农村群众对野生蕈的识别能力。医疗机构要做好野生蕈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德宏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文章录入:admin责任编辑:admin上一篇文章:消费提示:如何预防“四季豆”中毒
下一篇文章:关于预防秋冬季食物中毒的预警公告【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分享

新浪微博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腾讯QQ

相关文章

疾病问答

推荐专家

热图推荐

健康助手

手足口病骨质疏松包皮过长月经不调

支气管炎神经衰弱皮肤过敏失眠抑郁

健康助手

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