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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2009-08-06 健康导报 A +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诊断一经明确,应立即开始治疗。治疗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前6~12小时内的处理是否正确。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治疗目的是:①加强胰岛素依赖性组织的葡萄糖利用;②逆转酮血症和酸中毒;③纠正水电解质平衡失调。治疗原则是:①快速扩容,稳定循环,保持足够尿量;②立即补充胰岛素,纠正高血糖症和高血酮症;③补钾,防止低血钾症;④及时消除诱因和加强监护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  一般治疗

  1.1吸氧  可给予鼻导管吸氧,以防止因纠正酸中毒时影响氧合血红蛋白的解离而造成组织的低氧。

  1.2饮食治疗  由于患者大多消化道症状明显,食欲差,因此以易消化的食物为主。每日所供给的碳水化合物总量应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而定,作为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待病人病情稳定后,可以面包、稀粥等碳水化合物为主食,并且严制每日脂肪和蛋白质的摄入量,以防止体内新的酮体生成。当患者明显好转,尿中酮体消失,酸中毒纠正后,才能逐渐增加脂肪和蛋白质的供应,并逐渐恢复其糖尿病饮食。

  1.3支持疗法  昏迷病人应插胃管,防止发生呕吐及吸入性肺炎,如有排尿困难,还应放置导尿管。低血压休克病人在及时补液后可纠正,如无反应,应及时给予血浆扩容剂,必要时给予血管活性药物。长时间休克可导致乳酸性酸中毒。有颅内压增高的病人,应给予甘露醇、甘油、糖皮质激素等治疗,防止进一步发展。对于原有心、肾功能衰竭者,应测定中心静脉压,以便了解低血容量的严重情况,并用以指导输液的速度。

  2  胰岛素

  胰岛素应用是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治疗中的关键,其作用不仅是降低血糖,更重要的是逆转酮症。大量基础研究和临床实践证明,小剂量(每小时每千克体重0.1U)胰岛素持续静脉点滴有简便、有效、安全,较少引起脑水肿、低血糖、低血钾等优点,且血清胰岛素浓度可恒定达到100~200μU/L,此浓度足以饱和胰岛素受体,可使胰岛素达到最大作用效果,再增加剂量则收益甚小。胰岛素可分两阶段给予:第一阶段(血糖浓度>13.9mmol/L)可用首次负荷量予以10~20U静脉推注,以后按每小时滴注4~6U普通胰岛素(RI)之速度加入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两小时后复查血糖,根据血糖水平调整RI用量。如开始治疗后两小时血糖水平无肯定下降(下降幅度小于滴注前水平的30%),提示病人对胰岛素的敏感性较低或存在抗胰岛素因素,可将RI剂量加倍。偶有遇到极度胰岛素抵抗,需要大剂量应用胰岛素,如果剂量达每小时100U,应加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有相关报道认为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是极有前途的治疗极度胰岛素抵抗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之药物,其大量应用于临床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如血糖下降超过滴注前水平的30%或平均每小时下降3.9~5.5mmol/L(70~110mg/dl),可维持原剂量滴注;如血糖下降速度过快(每小时下降速度大于5.5mmol/L),可减慢滴注速度或用生理盐水加量稀释,如血糖浓度已下降到5.5mmol/L以下或出现低血糖反应,可暂时撤换输液中的RI或改为第二阶段治疗。

  第二阶段(血糖浓度≤13.9mmol/L)将原输液的生理盐水改为5%葡萄糖或者5%葡萄糖盐水,胰岛素用量按每3~4g葡萄糖给1U胰岛素比例计算,直到尿酮体消失,根据尿糖、血糖及进食情况调节胰岛素用量或改为每6~8小时皮下注射胰岛素一次。在停用静脉胰岛素前一小时可参照血糖、尿糖情况给予皮下注射RI8U。因为停用静脉滴注胰岛素后,血糖可再次迅速上升,3小时可达16.7mmol/L(300mg/dl),易导致酮症酸中毒症复发。对脱水不明显、可以口服液体的轻症病人,可用皮下注射或分次肌内注射方案,剂量、疗程同静脉法。

  3  纠正酸中毒

  目前认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治疗中不宜盲目补碱。因为:①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形成是由于酮体生成过多,胰岛素治疗后酮体产生减少,酸性物质产生减少,碱贮备消耗减少,酸中毒可自然缓解。②酸中毒可代偿性纠正红细胞2,3-DPG减少所致氧离曲线左移,使组织尚有氧供应;若迅速纠正酸中毒,使氧离障碍,造成组织缺氧迅速发生。③酸中毒补迅速纠正,可使血钾由细胞外进入细胞内而增加低血钾发生率。④碳酸氢钠治疗使产生的CO2增多,容易透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引起脑脊液反常性酸中毒,造成脑功能障碍。⑤可加重高渗和钠超负荷。因此,一般认为pH>7.1或HCO3->10mmol/L(CO2CP>11.2~13.5mmol/L)时不必补碱。明确的补碱指征有:①pH<7.0或HCO3-<5~10mmol/L伴明显酸中毒症状。②严重高钾血症(K+>6.5mmol/L)。③对输液无反应的低血压。④严重左心衰竭或昏迷。⑤治疗后期发生的严重高氯性酸中毒。应用5% NaHCO3补碱而不用乳酸钠,剂量为:体重(kg)×60%×[-3-(BE.ECF)]×2,其中BE.ECF为细胞外液剩余碱。首次补计算量的1/2,当血Ph>7.2或CO2CP>15mmol/L(30Vo1%)时停止补碱。当pH降为7.1或HCO3-降至5mmol/L,也可用5%NaHCO384ml,用注射用水稀释成1.25溶液,静脉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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