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疾病百科> 乙酰苯胺类中毒

发热止痛常用药扑热息痛

2009-11-26 blog.sina.com.cn A +

今天上网时,春天说发热了,我开玩笑说不是得了swineflur吧,被春天一个呸给呸了回来。后来想起自己发热时,Jason讲吃扑热息痛效果很好,于是向春天介绍这种药。找来Paracetamol的一些药理药性,副作用,注意事项等记录如下:

扑热息痛Paracetamol(对乙酰氨基酚)是目前解热、镇痛、治疗感冒的常用药物之一,它效果良好,口服吸收快而完全,并且对胃肠道刺激小。目前该药已被许多国家列为非处方药,在我国,各种中外品牌的感冒药的成分中绝大部分都含有扑热息痛。白加黑、帕尔克、泰诺感冒片、感冒灵、去痛片等均含扑热息痛,剂量约120500毫克不等。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扑热息痛为非处方药,是安全可靠的,因此对其副作用并不够重视。一般情况,其副作用表现为恶心、厌食、呕吐、出汗、腹痛等。但近年来人们发现,如果使用不当,扑热息痛的副作用是较为严重的。

  1.肝脏的毒副反应。扑热息痛引起肝细胞坏死是其直接对肝细胞的作用,当服用扑热息痛积存人体内达到一定量时,造成肝脏甘胱谷肽耗竭,就会使肝胆解毒能力大大下降,毒性代谢产物破坏肝细胞,产生细胞变性和坏死。

  2.肾脏的毒副反应。过量扑热息痛所生成的毒性代谢产物同样可损害肾脏,造成肾细胞坏死,特别是合用水杨酸钠或咖啡因时,更易损伤肾脏。

  3.血液系统的毒副反应。长期过量扑热息痛,所生成的毒性代谢产物可直接作用于骨髓造血系统,构成破坏,还可能诱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或白血病。

  4.神经系统的毒副反应。如果小儿过量服用扑热息痛,还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中毒症状,主要出现大脑损害、神经功能减退、陷入昏迷等。

  5.过敏反应,少见,如发生应立即停止服用。

  需要注意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服用扑热息痛会引起肝脏损害:(1)过量服用。(2)长时间大剂量服用。(3)服用时同时饮酒3杯以上。(4)肝脏疾病患者小剂量服用也会损伤肝脏。(5)将它与其他含有扑热息痛的头痛、感冒药以及别的药物混合服用。另外,婴儿如果按儿童剂量使用,也会发生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的危险。

  在美国,许多人由于不经意服用了有害剂量的扑热息痛而导致肝脏中毒。一位男子尽管按常规服用扑热息痛,但他每天吃饭时习惯饮酒,结果导致肝脏受损,不得不接受肝脏移植手术。  美国的研究人员对300例严重肝功能衰竭病人所作的调查表明,其中38%的病例与服用扑热息痛有关。而在另一组307名遭受严重肝脏损害的成年病人中,发现有35%的病例与扑热息痛有关。在这些病例中,大多数都属于意外发生,是由于人们没有注意所致,本来应该是可以预防的。  使用扑热息痛时,应注意:

1.成人24小时内服用的剂量不应超过2克;

2.不要空腹大剂量服用;不要与其它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服用;

3.不要在几天内大剂量服用;

4.服药期间避免饮用含酒精饮料,饮酒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和其它止痛药;

5.肝脏疾病患者慎用;

6.婴儿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剂量,不能过量。

7.少量有过敏史的,应慎用或禁用,如果出现严重的咽喉疼痛,并伴有发热、头痛皮诊恶心或呕吐,应请医生诊治。

常用用品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30.6g,每4小时1次,或每日4次;一日量不宜超过2g,疗程为退热一般不超过3天,为镇痛不宜超过10天。

  2.小儿常用量口服。按体重每次1015mg/kg或按体表面积每天1.5g/平方米,分次服,每46小时1次;12岁以下小儿每24小时不超过5次量,疗程不超过5天。

乙酰苯胺类与阿司匹林比较: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其解热作用与阿司匹林相似,而镇痛作用较弱。适用于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以及偏头痛、痛经等。本品因仅能缓解症状,消炎作用极微,且不能消除关节炎引起的红、肿、活动障碍,故不能用以代替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各种类型关节炎。但本品可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不耐受或不适于应用阿司匹林的病例,如水痘、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包括应用抗凝治疗的病例),以及消化性溃疡、胃炎等。应用本品时必要时还须同时应用其他疗法解除疼痛或发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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