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脱敏治疗见效较慢,脱敏治疗初期应配合抗炎药物或抗过敏药物治疗,以便取得更好的临床疗效,在脱敏治疗3-6个月后,轻度患者方可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停用药物,中度以上过敏性疾病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配合药物治疗。
2.在偶尔病情急性发作时或同时缓有其他急性疾病时,可暂停注射1-2次,轻度过敏发作不必停止注射。
3.脱敏注射液适宜保存在4-6℃环境,如无电冰箱应尽量放置在阴凉处,温度应在20℃以下,储存时间不宜超过3个月。
4.注射部位出现红肿等反应时,应请示医生以决定下次注射剂量。
5.脱敏治疗不应自行停止。许多病人经脱敏治疗后获得缓解,因而自以为已经治愈,不再用药,导致病情复发。因此医生应告诫病人,病情稳定并不等于治愈,仍应在医生指导下,用循序渐进的方法停药,以尽量减少病情的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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