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医保部门获悉,恶性肿瘤门诊大病医疗范围的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项目,所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的期限由原来首次确诊或恶性肿瘤复发之日起的18个月调整为五年。上述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项目包括必要的相关辅助检验和检查等项目。
据悉,市人保局和市医保办昨天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恶性肿瘤门诊大病医保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通知》实施前已经确诊为恶性肿瘤或复发的患者,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的期限自确诊或复发之日起算。《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责任编辑:jb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