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救措施
l.一般处理:宜进行重症监护,卧床1-2周,剧烈胸痛者给止痛剂、镇静剂。
2.纠正急性右心衰竭(多巴胺等)
3.防治休克。
4.改善氧合和通气功能吸氧或无创面罩通气,必要时气管插管人工通气。
二、溶栓治疗
1、溶栓指征:溶栓时间窗一般规定为14天以内,但鉴于可能存在血栓的动态形成过程,这一时间窗的规定并不是绝对的。目前公认的溶栓治疗适应症为大块肺血栓栓塞症,其特征为右心功能不全,伴低血压或心源性休克。对此类患者如无治疗禁忌症,应积极、迅速给予溶栓治疗。
2、绝对禁忌症:活动性内出血、近期自发性颅内出血。
3、相对禁忌:2周内的大手术、分娩、器官活检或不能压迫止血部位的血管穿刺;2个月内的缺血性脑卒中;10天内的胃肠道出血;15天内的严重创伤;1个月内的神经外科或眼科手术;难以控制的重度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舒张压>110mmHg);近期曾行心肺复苏;血小板计数<100×109/L;妊娠;细菌性心内膜炎;严重的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出血性视网膜病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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