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在治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于妊娠早期确诊本病,应立即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或等待至妊娠20周时抽取羊水或脐静脉血检查特异性IgM,若为阳性应中断妊娠,进行引产。 2、于妊娠晚期感染巨细胞病毒或从宫颈管分离出病毒,无需特殊处理。妊娠足月临产时,可经阴道分娩。 3、乳汁中检测出巨细胞病毒的产妇,应停止哺乳,改用人工喂养。 4、抗病毒药物对巨细胞病毒感染孕妇并无实际应用价值,阿糖胞苷和阿糖腺苷8-10mg/(kg.d)静脉滴注可能有效。大剂量干扰素能抑制病毒血症,使病情见好转。